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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投诉举报]澧南镇政府无视法律,难道他们就是王法 [已解决]

楼主#
更多 发布于:2021-09-08 20:54扫一扫,手机看帖
    本人是澧县乔家河居民,2019年2月28号澧南政府乔家河社区对我们的旧房进行了强拆,拆房地点是澧南镇紫桥公路东的道路旁,拆房的时候说我们房子不好看、空心房要无偿强拆,后来我们说有宅基地证,他们还是坚决要拆,拆房的时候他们说的“不配合我的工作,就让你们没好日子过。”后来到乔家河社区找他们,他们说澧南镇政府给的10元一平方的补助,我们社区再给你你们加一点,20块一平方你们爱要不要。我就想问哪里的规定20块一平方?工钱都不够,我们就不认,后来打让我们走司法程序,现在打官司打了三年,始终他们就是不认账,可是乔家河社区原书记都已经签字盖章了就是他组织的,后来又反悔说他自己只是听从上级任务,反正他们就一直这样打太极,就一直这样推来推去推卸责任,后来我听说这就是他们的老套路,他们说的“政府多的是钱,拖死他们”,所以一直到现在他们还想拖。
      澧南镇乔家河社区私自卖八十几户屋场,快上千万的事,现在那条农产品街都还属于不合法的存在,证件都办不下来,县里面批不来,这上千万的钱现在也不知道去哪里了,乔家河社区某书记在近几年里买房买奥迪,还在澧县地下商场买的门面,大家都知道地下商城的门面那是上百万的啊,他们家我们村的人都知道,原来真不咋的,就几年什么都买了,谁信啊!虽然买的都是在他孩子名下的,他孩子原来在澧县商场打工的,澧县的商场工资一个普通职工能在几年里赚几百万,谁信啊!以前有人举报他还上过湖南台,他把乔家河公共财产变为私有财产,都上电视了,后来事情闹大了好像是把钱退了,书记还是一样当。反正也是不处理!,澧南镇真是太黑了,希望政府认真清查这种事情,还我们一个公道!让我们澧南镇人民一个安居乐业的乡镇!县里面也说了县级以下都是无权拆除任何房子,而且还是澧县不知情的情况下,他们简直目无王法!他们可能觉得他们就是王法吧!澧南镇的老百姓太难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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澧县县长热线 09-08 20:54:37 处理完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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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理何在天理何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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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1-09-14 08:37
帖内置顶  –    –  2021-09-14 08:56
网友


您好!


一是涉案被拆除房屋自始就系违建,1998年澧南垸因洪水溃垸需移民建镇,1999年各移民户领取了安置补偿并在指定地点修建了住宅。移民搬迁至五个傍山的村居建房居住,国家将垸区划定为蓄洪区,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,所以2000年3月后在垸内修建的生产棚、以前未拆完的空心房、养殖棚等都属违章建筑。因有部分老人不愿与子女一起居住,便自行在耕地上用之前拆除房屋所留砖瓦搭建起了房屋,其搭建行为未获任何批准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: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。第三十七条:禁止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。因此,这些老人与其子女在享受移民补偿并取得新宅基地后,已依法不能再享有它处宅基地权利,其私自在耕地上所搭建的建筑非法。被拆除的房屋位于澧南镇紫乔公路沿线,位于国家划定的蓄洪区内,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,所以2000年3月后在垸内修建的生产棚、以前未拆完的空心房、养殖棚等都属违章建筑。


二是违建房屋进行了非法交易,涉案房屋里居住的老人在百年之后,其子女又将该屋进行了出售,买主有城镇人员,也有本村里已享有宅基地的农户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《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(民事部分)纪要》的相关规定,房屋买卖协议无效。


三是违建房屋拆除前行政主管部门已经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,2019年初,澧南镇进行人居环境整治,对垸区主公路沿线五十米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,该房屋属于本次拆除范围,主管部门提前两个月便下发了拆除通知。


四是涉案房屋拆除争议现正在诉讼之中,关于是否侵权,是否赔偿最终由司法部门进行认定。


澧南镇人民政府


2021年9月13日
2楼#
发布于:2021-09-09 08:46
帖内置顶  –    –  2021-09-09 10:40
网友:


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。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,今天不能给您答复。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。
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。


澧县县长热线


2021年9月9日
3楼#
发布于:2021-09-09 08:46
网友:


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。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,今天不能给您答复。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。
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。


澧县县长热线


2021年9月9日
4楼#
发布于:2021-09-09 10:37
希望政府认真清查这种事情
5楼#
发布于:2021-09-09 12:15
澧县县长热线:网友:


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。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,今天不能给您答复。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。
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。


澧县县长热线


2021年9月9日
回到原帖
希望真的处理,而不是敷衍回帖而已
6楼#
发布于:2021-09-09 17:50
澧县县长热线:网友:


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。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,今天不能给您答复。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。
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。


澧县县长热线


2021年9月9日
回到原帖
希望政府不要忽悠老百姓,我们还是相信好人比坏人多的
7楼#
发布于:2021-09-09 20:13
常德各个地方都黑,当初我投诉我们村私自扣留征地补偿款,根本就没人调查,村里说啥就是啥,最后还是不了了之,还把我号给封了
8楼#
发布于:2021-09-09 20:32
不怕死的人:希望政府不要忽悠老百姓,我们还是相信好人比坏人多的回到原帖
发帖这么久了,从未真的处理过,都是敷衍了事,
9楼#
发布于:2021-09-09 20:33
常德小蜜:希望政府认真清查这种事情回到原帖
有人查就好了
10楼#
发布于:2021-09-10 15:44
常德小蜜:希望政府认真清查这种事情回到原帖
证件都有,为什么强拆我们房屋?
11楼#
发布于:2021-09-14 08:37
网友


您好!


一是涉案被拆除房屋自始就系违建,1998年澧南垸因洪水溃垸需移民建镇,1999年各移民户领取了安置补偿并在指定地点修建了住宅。移民搬迁至五个傍山的村居建房居住,国家将垸区划定为蓄洪区,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,所以2000年3月后在垸内修建的生产棚、以前未拆完的空心房、养殖棚等都属违章建筑。因有部分老人不愿与子女一起居住,便自行在耕地上用之前拆除房屋所留砖瓦搭建起了房屋,其搭建行为未获任何批准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: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。第三十七条:禁止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。因此,这些老人与其子女在享受移民补偿并取得新宅基地后,已依法不能再享有它处宅基地权利,其私自在耕地上所搭建的建筑非法。被拆除的房屋位于澧南镇紫乔公路沿线,位于国家划定的蓄洪区内,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,所以2000年3月后在垸内修建的生产棚、以前未拆完的空心房、养殖棚等都属违章建筑。


二是违建房屋进行了非法交易,涉案房屋里居住的老人在百年之后,其子女又将该屋进行了出售,买主有城镇人员,也有本村里已享有宅基地的农户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《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(民事部分)纪要》的相关规定,房屋买卖协议无效。


三是违建房屋拆除前行政主管部门已经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,2019年初,澧南镇进行人居环境整治,对垸区主公路沿线五十米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,该房屋属于本次拆除范围,主管部门提前两个月便下发了拆除通知。


四是涉案房屋拆除争议现正在诉讼之中,关于是否侵权,是否赔偿最终由司法部门进行认定。


澧南镇人民政府


2021年9月13日